第635章 武器力量终止之处即陆上权力终止之处(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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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贝听到老师点名立刻站了起来。
“老师,关于领海的宽度,有过各种不同的主张。17世纪法学家J·洛森尼乌斯在1652年出版的《海上法》一书中,主张国家管辖的海域的宽度应为两日航程的距离。”
“在16-17世纪的许多条约和法令中规定:国家管辖的海域应达到视力所及的地平线。17世纪时,荷兰国际法学家H·格劳秀斯主张:如果在一部分海面航行的人能被在岸上的人所强迫,那么这一部分海面就是属于这一块土地的。换言之,国家管辖的海域范围取决于它的有效控制。”
“从这一原则演变而来的公式就是:一国的领海宽度应以大炮的射程为准。1703年另一荷兰法学家C·van宾克斯胡克提出:武器力量终止之处即陆上权力终止之处。当时大炮射程约一里格,即三海里,因此很多人便认为一国控制的沿岸海的宽度应为三海里,从而提出三海里规则,这也成为海牙协议的规定。”
“但是在建国初期,我们的伟大领袖决定为了国家的安全和繁荣,将我国的领海宽度定为12海里。并且在1958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中明确指出的。这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
【在这里话要说明的是:1982年12月10日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其中规定了领海的最大宽度为12海里,这一规定逐渐成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标准。】
【当然,这不仅仅是数字上的变化,它背后反映的是各国对海洋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以及海上安全等多方面的考量与平衡。”】
话未落,整个教室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还有很多同学的惊叹声!
教授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示意小贝坐下。
“席贝贝同学回答得非常全面和准确,既讲到了海洋宽度的历史,又讲到了12海里的由来。这说明席贝贝同学对世界历史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我国的近现代史非常了解,更对国际关系有着独到的见解........
小贝坐下,心中满是骄傲与自豪。这些都是爷爷和爸爸给她讲过的,也是他们家族的孩子从小都会学校和了解的。